船员培训合格证在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相应种类船舶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,或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,可以直接申请再有效。
船员培训合格证失效者,在失效1年内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,可以办理培训合格证的再有效;培训合格证失效1年及以上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。